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