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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转让商标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最先要确定被转让商标的法律情况。已失效的注册商标、处于续展宽贷款展期且未递交商标续展申请办理的商标不可以申请办理转让;被人民法院冻洁、在商标局申请办理过质押贷款备案的商标不能转让。针对申请办理中的商标,需要确定其如何申请是不是早已完毕,假如所有驳回申诉的决策或判决早已起效则不可以申请办理转让。

2、公司在开展商标转让时大多数会签署商标转让协议,但在我国,申请办理商标转让并不一定出示转让合同,只是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再行签定转让申请报告。转让申请办理理应以受让人委托人递交,因而理应由受让人签定代理商委任书。

3、转让人到转让申请报告上的名字、详细地址理应与商标局档案资料纪录的法人代表或申请者名字和详细地址一致,所盖章的章戳或签名理应与商标原申请注册申请报告中应用的图章或签名相符合。

4、转让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人对其在相同或相近货品上申请注册的同样或类似的商标,应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告其期限改掉;满期不改掉的,视作舍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办理。针对并未开展实审的申请注册,能够不一并转让。

5、在转让集体商标时,受让人应具有相对的法律主体,即是公平、单独的货品经营人或服务供应商构成的机构,并非某单一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在转让证明商标时,受让人理应合乎法律法规的检验和监管工作能力,合乎证明商标的法律主体;在转让带有地理标志产品或地名的商标时,如受让人为该地域之外的公司,应保证不容易造成错认、搞混。

6、商标转让务必历经商标局审批公示后才可以起效。